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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是如何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什么是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生效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担保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规定了抵押合同生效的两种方式。一种是抵押合同签订后,需要进行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才能生效。另一种是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这两种生效方式根据抵押财产的不同,区分哪些需要登记,哪些不需要登记。

以企业以外的动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以不动产和企业的设备及其他动产抵押的,按照担保法规定的部门登记。担保法之所以规定企业以外的动产抵押的,可以不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是为了方便个人以动产抵押,特别是农民,他们到登记部门登记有的路途很远,不方便,且要交纳登记费,加重了他们的负担。所以,担保法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规定了两种生效方式。

注:1、同一效力等级,新法优于旧法,所以房屋抵押合同适用《物权法》;

2、实践中,不少抵押人利用《担保法》这一规定,在与债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后而不办理抵押权登记,从而使债权人虽按照主合同的约定贷款给债务人后却无从获得抵押权担保。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六条规定:法律规定等级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等级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是指房地产抵押合同发生法律上的效力,产生创设抵押权的法律效果。

二、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生效,要把握以下几点:

1、房地产抵押合同是从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是所担保的主债合同生效。

2、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它发生效力的前提是它不违背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3、房地产抵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实践当中仅移交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一般不会使房地产抵押合同生效。但是,如果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时,因登记部门的原因致使其无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向债权人交付权利凭证的,可以认定债权人对该财产有优先受偿权。也即可以认定房地产抵押合同有效,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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