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信用卡消费引起纠纷双方说法不一如何处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信用卡消费引起纠纷双方说法不一怎样处理

信用卡引发的酒店住宿消费纠纷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持卡人没有作预授权完成酒店向银行申请扣款被拒

一位顾客持信用卡在酒店住宿消费,次日没有退房即未完成预授权就离开了,酒店向银行申请扣款,银行以商户与持卡人说法不一为由拒绝扣款。

酒店:顾客没有结账

据酒店财务部朱经理介绍,去年8月一位姓董的消费者持某行信用卡办理了住房手续。按照正常程序,酒店前台为其作了预授权申请,得到了消费者签名确认,并留有身份证号等详细资料。次日该消费者未到前台办理退房手续自行离开,本应该支付的700多元没有着落。由于深圳星级酒店对持信用卡用户住宿消费均采用预授权形式,即由银行托收,但预授权并非实际消费,要是消费者没有作预授权完成,预授权申请的金额并不能打入商户的账户。

银行:双方说法不一

该银行的上海信用卡中心取得了联系,发卡中心小姐表示,对于此项追款,银行从该持卡人处了解的情况与酒店反映不一致,持卡人称他是请朋友到该酒店入住,离开时他去结账,本应该作预授权完成,但酒店工作人员出了差错,误将预授权完成操作成预授权申请。持卡人认为是酒店操作有误给他增添了麻烦,他要亲自与酒店处理此事。

发卡中心小姐表示鉴于双方说法有别,且持卡人说要自行解决,银行认为尽到了义务。

二、信用卡诈骗的表现形式有哪

1、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但发卡银行没有催收或因为某种原因,如持卡人恶意逃避没有向持卡人催收的,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可以构成诈骗罪。

2、盗窃信用卡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法律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数额(实际数额)认定。

抢劫取得信用卡但未使用的,以抢劫罪论处。

盗窃信用卡但未使用的行为,不宜认定为盗窃罪。

盗窃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并在知道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后而使用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3、骗领信用卡

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尚未使用的,应根据法律已经实施的行为的性质与情节,分别以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罪,或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属于牵连犯。

如果没有介绍虚假身份证明的制作与来历,而仅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事实,则不需要考虑牵连犯的情形,直接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信用卡消费引起纠纷双方说法不一怎样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信用卡消费引起纠纷双方说法不一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申请仲裁或者诉讼。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TAG标签: 信用卡 持卡人 合同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