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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签订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被冒名人追认前能否撤销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冒名签订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被冒名人追认前能不能撤销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冒名签订的合同如果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下,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合同撤销”的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冒名签订的合同如果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下,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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