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通过传真签吗
合同可以通过传真签吗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废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存在着大量的异地交易乃至异国交易的买卖,因此很多朋友往往会提出用传真签订合同,来减少交易过程的费用与时间。虽然利用传真订立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所允许的,但是由于传真订立合同隐患较多,在此,提醒各位朋友谨慎使用传真订立合同。
1、传真属于原件还是复印件争论不一。用传真订立合同,若合同正常履行则没有问题;若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就传真件到底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就难以确定,影响审判结果。
2、传真件缺乏证据效力。通常而言,只有同时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证据才有证据效力。因此,法院在认定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时,通常考虑诸多因素:
a、传真件是否是传真方所发出,接收方是否收到了传真;
b、当事人之间传真往来过程是怎样的;
c、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是通过什么方式商谈的;
d、是否有其他相关证据佐证用于补强合同传真件证据。一个案件中若只有传真件而没有其他佐证予以证明且对方又予以否认的,则该传真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可以通过传真的形式签订的,但通过传真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非常多的问题,如传真件是否为原件、传真件的证据效力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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