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终止后委托人有哪些后合同义务
委托合同终止后委托人有哪些后合同义务
若是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导致委托合同终止将会损害委托人利益,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百一十二条 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导致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双方应承担哪些损害赔偿责任
因受托人的过错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若是受托人越权造成的损失,应当要赔偿。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抗力因素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百零六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七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若是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导致委托合同终止将会损害委托人利益,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中还有转委托、任意键解除等内容,情况复杂多样。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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