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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有什么规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关于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有什么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运输合同纠纷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土地管辖”。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辖区对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分工。以上内容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在线律师咨询网咨询专业律师。在线律师咨询网致力于为大家打造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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