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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住房如何安置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农村征地住房如何安置

(1)国家《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尚未出台,各地的做法都不一样。

(2)目前征用土农村集体房屋这一块,没有详细的补偿标准可以参考。

在依法给与补偿后,政府可以强行征用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提如下意见: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可征收农村村集体土地,征收土地应遵循以下程序:

1、拟订、报批征收土地方案;

2、公告征收土地方案;

3、办理补偿登记;

4、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交付被征收土地。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二、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第47条第2规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在第3款规定征收其他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依据《土地法》第47条第6款的规定,如果依照法定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起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安置补助费的最高标准为20倍。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我国实行的是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二元土地管理模式,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相对于国有土地所有权来讲,少了很多权能,即同地不同权,其中最为明显的区别就是国有土地可以上市交易,而集体土地不能上市交易。大家如果还需要其他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中心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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