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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团带的购物点卖假货还必须买算强制消费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旅游团带的购物点卖假货还必须买算强制消费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旅游团带消费者到购物点购物,并且强制购买假货的,不仅是强制消费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旅游团明知是假货强制购买的,按共犯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什么是强制消费

强制消费也称强制性交易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排挤其他经营者的行为。

强制交易行为主要包括下述7种情形:

(1)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产品,而排斥其他同类商品;

(2)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者经销的商品,而排斥其他的经营者;

(3)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

(4)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

(5)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等为借口,阻碍用户、消费者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

(6)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或滥收费用;

(7)其他限制竞争的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旅游团带消费者到购物点购物,并且强制购买假货的,不仅是强制消费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旅游团明知是假货强制购买的,按共犯处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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