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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法指的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货运,运输大件,因为对方工作人员加固过于疏忽,在运输过程中,在弯道处因为加固链条拉断,导致货物凋落在地严重损坏。

在运输过程中,开路,押运等工作人员均为对方人员,只有驾驶员和车是我方,请问凋落物品应该由谁负主要责任或者全责?

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解答: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运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的情况:

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这主要是指由于托运人或者收货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根据本章的规定,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由于托运人对货物包装的缺陷,而承运人在验收货物时又无从发现;(2)托运人自己装上运输工具的货物,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或者违反装载规定,交付货物时,承运人无法从外部发现的;(3)押运人应当采取而未采取保证货物安全措施的;(4)收货人负责卸货造成的损失;(5)托运人应当如实申报,而没有如实申报造成损失,导致承运人没有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造成的等等。

承运人要免除赔偿责任的,其应当负举证责任。如果承运人自己不能证明有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的情形存在,其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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