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续签合同程序有哪些
员工续签合同程序有哪些?
1.公司在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前提前一个月向该员工发出续签劳动合同意愿征询书,说明公司愿意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合同,征询该员工是否愿意续签。员工选择并签字后由公司收回征询单。
2.如果该员工愿意续签合同,那么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几天或者到期当天与该员工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要注意如果该员工从2008.1.1起已经连续两次签订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或者该员工在本公司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在此次签订时,公司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员工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员工可以拒绝,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若员工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若员工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员工续签同,但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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