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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无产权经济适用房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租住无产权经济适用房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吗

按照住建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的,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但小编发现,不仅有住户在出租经济适用房,就连一些房产中介也参与其中。

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能用于出租和经营。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可由住建(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民政、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作出责令退出决定,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对方的房子连产权都没有,这种情况那么就意味着对方是违规出租,并且没有到房管局进行相应备案,这个是不符合程序的,到时候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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