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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租赁拆迁事先未告知,损失谁承担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门面房租赁拆迁事先未告知,损失谁承担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相关的司法解释同时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租赁期间面临拆迁此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行为,此种情况下关于如何拆迁补偿,是否要给承租人赔偿的相关事宜法律方面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而是由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上中的条款来规定的,如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此项则由双方协商。

对于征地拆迁盛行的近几年来说,承租人有必要在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注明遇此情况应怎样处理,并明确规定赔偿的相关条款,标出损失部分应由谁承担,这样才能权责明确,避免纠纷。

在自己租赁的门面房遇拆迁时,你可以选择这样做:

首先,你可以与房主解除租赁合同,并拿回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其次,你可以选择与房主(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协商,在房主拆迁选择产权置换后,重新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然后,你还可以向拆迁方申请房屋搬迁补助费。

一般来说,在租赁期间与拆迁时,承租人可以与房主协商解除租赁关系,并要求返还剩余的租金,这是一种方案。而另外一种方案则是可以要求在房主在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此种情况则需要房主在拆迁补偿时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而产权置换后的房租则由原承租人承租。

租赁房屋被拆迁后,原租赁合同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无论采取什么方式引起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均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拆迁人或者征收人通过补偿方式获得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拆迁冻结是怎样的

拆迁冻结的概念:

拆迁冻结就是已经决定要拆,但是拆迁之前需要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对业主给出相应补偿或者安置方案,在这个期限之内所谓的冻结就是在冻结期内禁止房产持有人变更房产的面积以及归属,禁止人口潜入该房产所在户口,拆迁冻结的期限不等,也许因为安置资金不到位会冻结一到两年,拆是一定要拆的,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了。

拆迁冻结的时间节点是市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之日。

拆迁冻结的作用:

拆迁冻结是为了便于国土规划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对该区域的人口进行统筹规划。其实际作用如下:

1、以拆迁冻结日为标准根据是否离异或丧偶后是否再婚、是否已满法定婚龄对该区域居民进行分户划分。

2、拆迁冻结日为标准根据是否在之后擅自抢建改建对新建部分进行补偿划分。

3、拆迁冻结日为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是否超过批准使用期限对房屋进行补偿划分。

4、以拆迁冻结日为标准确定房屋是否能够进行过户、出租、抵押的交易行为。

5、以拆迁冻结日为标准确定房屋户口是否能够进行入户、分户、移户的户籍变更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租赁期间面临拆迁此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行为,是不会预先知道的,门面房拆迁的损失补偿,由签订的租赁合同上中的条款来规定的,如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此项则由双方协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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