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制药公司与养生堂联营合同纠纷案被法院受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公告显示,2007年7月,公司与古汉养生堂就双方合作经营“古清牌人参黄精口服液”一事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作经营三年。2008年11月14日,本公司子公司“紫光古汉集团中药有限公司”与古汉养生堂签订了《古清牌人参黄精口服液加工生产合同》,古汉养生堂被授权使用公司的“古清”注册商标。2009年9月,《合作经营协议》因故中止。古汉养生堂以公司单方面中止《合作经营协议》为由,诉请判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TAG标签: 读者 合作经营 合同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