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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诺加入了条件合同成立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在承诺加入了条件合同成立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承诺中加入条件的,视为新的要约,如果要约邀请人同意并且作出承诺的,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 【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三十条 【承诺的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二、合同要约的撤回

1、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人发出要约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通过某种方式阻止要约生效。任何要约都是可以撤回的要约,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先于要约或者和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才能有效。

2、要约的撤销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后,将该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满好玩消灭的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要约原则上可以撤销,但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不可撤销:

(1)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或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如要约人在要约中表示“本公司决不撤销”。

(2)要约中虽然没有规定承诺期,但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且为改造珍重了准备工作的。根据这一规定精神,实际中大部分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要约。

(3)要约人确认了承诺期限的;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主要区别是撤回是对没有生效的要约,而撤销是对已经生效的要约。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承诺中加入条件的,视为新的要约,如果要约邀请人同意并且作出承诺的,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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