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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基本要件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什么是要约以及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具有特定的有效条件,不具备这些条件,要约在法律上不能成立,也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主要构成要件有:

(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三)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要约人向谁要约也就是希望与谁订立合同,要约只有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才能够唤起受要约人的承诺,要约必须向特定人发出,向不特定人发出的的建议即为要约邀请,只有向特定人发出要约,一旦受要约人发出承诺,即能够成立合同。

(四)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所谓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不能含糊不清,使受要约人不能理解要约人的真实含义,否则无法承诺。所谓“完整”,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五)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只有在送达到以人以后才能为受要约人所知悉,才能对受要约人产生实际的拘束力。

只有具备上述五个要件,才能构成一个有效的要约,并使要约发出后产生应有的拘束力。

在仔细观看了上面的内容后,我们已经清楚的知道了要约的意思以及要约的基本要件,所以如果在生活中有人要和我们要约,我们就要记住这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一是为了要约的过程能够更好的进行,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如果你在观看此篇文章之后,仍然有不懂得地方,那么欢迎你到在线律师咨询网来进行法律咨询服务哦,在线律师咨询网为你提供高效准确的法律咨询,一定会解决你的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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