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需要约定试用期吗
返聘需要约定试用期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相关的司法解释同时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可以约定试用期,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按新员工一样处理,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我们要知道对于试用期是否需要进行约定需要用人单位自己决定。要约定的就要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当然我们也可以不进行约定,这方面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大家对此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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