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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人的沉默能否使合同成立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要约人的沉默能否使合同成立(《合同法》、《民法总则》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要约人沉默不能使合同成立,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等情形下才视为意思表示,而沉默并不是要约生效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条 【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条

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二、承诺的方式有哪几种

从各国立法规定来看,对于承诺的方式,一般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如果要约没有对承诺方式作出特别规定,则受要约人可以采用如下方式来表示承诺:

(一)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这种方式是在实践中经常采用的。

一般来说,如果法律或要约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用书面形式承诺,则当事人可以用口头形式表示承诺。

(二)以默示方式表示承诺。这就是说要约人尽管没有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明确表达其意思,但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和其他形式作出了承诺。我国合同法中明确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缄默或者不行为不视为承诺。应当注意的是,默示不同于单纯的缄默或不行动。缄默或不行动都是指受要约人没有作任何意思表示,也不能确定其具有承诺的意思;而默示的方式虽不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作出的,但受要约人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或其他方式作出了承诺,而且从其行为和表现来看,可确定其具有承诺的意思。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条 【意思表示的作出方式】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要约人沉默不能使合同成立,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等情形下才视为意思表示,而沉默并不是要约生效的方式。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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