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网上签约购房合同成立吗
一、只有网上签约购房合同成立吗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依据以上规定,法律对合同的形式并无明确要求。即使口头合同也是认可的。书面合同也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等形式。只要能有形地表明所载内容即可。对于购房者来说,即使和开发商之间并未签署书面文本的合同,但以网上签约的形式就合同的具体条款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即完成了邀约和承诺的合同成立过程,合同已经成立。如果一方因房价上涨或其他而拒绝履行,有违诚实信用的原则,其主张不应得到支持。
二、怎样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一)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拿到《合同法》后,购房者先不要签约,而应该首先仔细阅读其中的内容,如果对其中的部分条款及专业术语不理解或者概念比较模糊,可以向相关的机构咨询,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后才开始签约。
(二)认准签约主体——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当事人的约定需仔细验证房地产开发商的基本资料,确认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因为在商品房销售中,很多开发商都会委托代理公司代销自己的楼盘。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时,无论接触的是开发商还是其委托的销售公司,都应认准签约主体,在交易中所涉及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也都应由签约主体出具。这样才能避免“一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
(三) 合同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注意土地使用年限,我国法规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40年,如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较早,而购买人签订合同较晚,则对购房人的土地使用权有一定影响。
2、注意开发商的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如合同中哪怕就差一证,购买人最好不要签约,因为开发商如未办理此一证,则开发商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可能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面积和土地使用权证。
(四)合同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如开发商未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实现顺利销售,在合同中填列虚假或过期的《预售许可证》号,则构成欺诈。
(五)合同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基本情况购买人首先应明确约定所购房的具体楼号、楼层及房号,以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其次在明确约定楼盘的层高和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明确约定房型(几室几厅)。
(六)合同第四条——买受人商品房所在项目基本情况要明确约定合同中的各项目,如绿化率、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建筑面积等。并约定全体业主享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明确约定车库、停车场的所有权、使用权
(七)合同第五条——计价方式及价款明确约定房屋的总价款及计价方式,对房价款外的费用,不要作约定。
(八)合同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此条是购房人最重要的合同业务,购买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对付款方式进行慎重抉择;付款时应妥善保存好相关的发票、收据,此为购房人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是选择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一般都由开发商办理。因此购买人要及时取得相关的合同、贷款发票,以证明购买人及时履行了付款义务。此条还应特别注意约定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要注意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为好,以仍能继续履行;出卖人解除权的约定,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违约金尽量低些。
(九) 合同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本条是约定我们自己的违约责任。要注意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为好,以保证合同仍能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越低越好,尽量不要超过每日万分之三。
(十)合同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面积差异较大,买受人享有解除权要求退房时,利息的约定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通常开发商约定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应约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范围,实践中有些总建筑面积在约定范围内,但公摊面积过多,导致套内建筑面积大大缩水,直接侵害了购房人的利益。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网上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规定,并且是双方意思的表达,那么就是成立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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