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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中合同成立和生效有什么区别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在民法中合同成立和生效有什么区别

1、两者含义不同

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各自的合同权利义务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双方在客观上建立了合同关系。

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2.、两者所属的范围不同

合同的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是回答有没有合同、合同关系事实上是否存在的问题,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内容达成了合意(即一致意见),就产生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至于法律会对该合同做出什么样的评判,与合同的事实存在与否没有关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这个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两个方面的事情,在合同成立之后,并不代表着合同就一定会生效,但是合同生效之后,一般这个合同就已经成立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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