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时间能晚于生效时间吗
一、合同成立时间能晚于生效时间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以原则上合同成立的时间不得晚于合同生效时间的,合同成立才能让合同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书面合同与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 【合同书与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成立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的成立一般分为:自动成立、确认成立和批准成立三种形式:
1、自动成立。合同的自动成立,是指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的、完全的意思表示。
2、确认成立。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是我国对外贸易交往中习惯采用的协议方式。
3、批准成立。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须于获得批准时方能成立。由国家授权审查批准的合同,主要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资源合同、涉外信贷合同等等。根据《合同法》的文义,在合同书上签字、在合同书上盖章或者在合同书上同时签字及盖章应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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