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买卖合同的责任承担如何划分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于解除买卖合同的责任承担如何划分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
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可见如果原告违约的话,被告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专家为您解读买卖合同违约要承担哪些赔偿责任?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
1999年11月1日,被告向原告订购了特定颜色、规格和款式的西服200套,总价款50万元,1999年12月31日前交货,双方签定了书面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双方约定被告向原告支付定金10万元,货到后10日内付清全部价款。任何一方违约,均按总价款的30%偿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被告公司如约支付了定金。1999年12月20日,原告正准备发货时,被告突然来电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原告提出被告必须来人具体洽商违约赔偿事宜,否则仍按合同约定发货,被告未予答复,后拒收货物。
原告不得不削价处理,累计损失达20万元,遂诉诸法院,请求判决定金归原告所有,被告按总价款的30%偿付违约金15万元,并赔偿20万元的经济损失。法院对原告的一二项请求予以认可,第三项中判定赔偿5万元。
1、合同规定的定金条款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性质?
2、如果原告违约,应怎么样处置定金在
3、合同中有关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有效?
4、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
5、在法院审理期间,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是否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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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由此可知定金具有担保性质。
2、我国《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可见如果原告违约的话,被告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而本题中定金为10万元,若适用定金条款,则收受定金方(原告)应双倍返还对方20万元;若适用违约金条款,则应支付对方总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返还10万元定金。被告可以选择于自己有利的条款请求对方支付。
3、我国《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可见我国法律是允许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
4、正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依《合同法》第118条,原告可以依自己的利益选择适用定金还是违约金,但不能二者得兼,但又基于15万元的违约金不能充分补偿原告的损失,故原告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根据以上分析,可以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5、原告可以基于被告的违约行为解除合同,法律依据如下: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题中的情况属于该条第(二)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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