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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欺诈问题信访受理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合同欺诈问题信访局是否受理?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以上,便是小编对于合同欺诈问题进行的解答。在遇到合同欺诈问题时,受害者应当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信访局一般是不会进行受理的。而不能确定是否为合同欺诈时,可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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