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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有效期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法律疑惑:
我在广州一家乡镇医院工作,2006年5月时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实行聘用制,医院就和我签了《广州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一年后医院没和我续签,我现仍在医院上班。
我想问:1、我的合同是不是继续有效。(我听说合同好像在双方不提出续签的情况下,称事实聘用,合同自动默认续签。)2、是不是每年要年要五月份才能提出不续签。不续签要不要赔钱或单位不同意要等半年才能再次提出不辞职。
律师解答:
1、在没有续签的情况下,你仍在岗工作与单位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2、在书面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提出不续签。不续签时,单位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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