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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盖公司下属单位章有效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合同盖公司下属单位章有效吗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要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才有效的,所以公司签订合同时,加盖下属公司的公章是无效的,如果是分公司的,没有签订合同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什么是合同欺诈

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得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从而订立、履行的合同,都可以称为欺诈合同。

说白了,就是因对方的欺骗而签订的合同。这类合同的签订,都不是当事人自身最真实的想法,因而,为了保护受害人利益和市场秩序的需要,法律允许受害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撤销合同。

不过,“口讲无凭”,受害人想要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的,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否则法院是无法判决撤销合同的。在诉讼撤销欺诈合同追究责任方面,建议最好找个专业合同律师详细咨询,尽可能确保自身权益。

遭遇合同欺诈,可以这样处理:

合同欺诈行为各种各样,花样百出,往往不少人陷入其中而不自知,但是要是对合同欺诈类型有更多认识,无疑提供了自身识别能力。

生活中,常见的欺诈合同有以下类型:

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

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

4、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

5、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要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才有效的,所以公司签订合同时,加盖下属公司的公章是无效的,如果是分公司的,没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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