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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了只写合同还能要回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三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只要还没过户都可以要回,但是签了合同反悔的需要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我国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公民间房屋买卖合同除用书面形式订立外,尚须在国家主管机关登记过户。只要是没过户,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还没转移。

根据《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三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看完本文之后,我们要知道一旦签订了合用,在没有办理房屋过户前是可以要回。如果非要要回那么就会造成合用违约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大家要在这个问题上知道具体的情况。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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