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公司的合同有用吗
在现实生活签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签订合同有利于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利益,而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会受法律的保护,无效的合同是没有约束力的,那么传媒公司的合同有没有用的?下面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传媒公司的合同有用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五十六条 【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传媒公司的合同有没有用,主要看合同是否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受保护的,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五十六条 【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传媒公司的合同有没有用,主要看合同是否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受保护的,才具有法律约束力。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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