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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酌定合同纠纷的损失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法院能否酌定合同纠纷的损失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时,如果造成的损失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是可以依据一定的原则酌定合同纠纷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合同违约都有哪些赔偿

1、合同违约赔偿包括恢复原状。

(1)恢复原状指回复到损害发生前的原状。例如借用人损坏了借用的手机,经修好后返还出借人,这里的修理即是恢复原状。又如,购买的衣服因质量不合格而退货,退货就是恢复原状;

(2)恢复原状如果是给付金钱,需加付利息。例如,买方付款后卖方不交货,卖方除退款,还应加付货款的利息。

2、合同违约赔偿包括金钱赔偿。

违约后进行合同违约赔偿如果想要恢复原状,实际生活中比较困难,所以可以进行金钱赔偿,这样的话简便易行,是合同违约赔偿的主要方式。

3、合同违约赔偿包括代物赔偿。

违约后进行合同违约赔偿选择金钱赔偿时,如果违约人资金困难,没钱,但是违约人有其它财产,可以折抵相应金额,代物赔偿也就是以其它财产替代赔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时,如果造成的损失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是可以依据一定的原则酌定合同纠纷的损失。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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