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灌醉后签下的合同有效吗
【事件经过】
前不久,南京化工园公安分局西厂门派出所接到一起租房纠纷警情,民警走访了解到,纠纷双方为大厂一步行街门面房房主龚某和租客于某。由于租约到期,龚某想要收回房子,于某想继续在此做生意。没想到,于某将龚某灌醉,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合同让龚某签下。酒醒后的龚某认为这是不平等合同,双方产生纠纷,前后还闹了一个月。
据介绍,龚某自有的门面房位于大厂一步行街的繁华地段,于某在此经商多年,因此积累了一定的客源基础,所以很希望能续租这间门面房做生意。想到再过不久租约就要到期,房主龚某也提前告知他打算收回房子,于某开始想办法续约。于某仔细寻思了一下,想起房东喜欢喝酒,于是灵光一现想到了一条“妙计”。几天后,于某约龚某吃饭。饭桌上,于某不停地向龚某敬酒,把龚某灌得醉醺醺的。然后,于某便拿出自己新拟定好的租房合约,让龚某签。此时,龚某意识模糊,糊里糊涂就签下了合约。
原来,三年前,于某与龚某签订的租约是每年3.5万元,签约三年,不可转租,若转租要付违约金,租金也要每年上涨。而于某在拟定新合约时动了点手脚,新约上注明每年租金3.5万元,每年递增2000元,承租期为八年,还可转租。这样的租约对于某来说,可谓是占了大便宜。但酒醒后的龚某则认为,这简直就是不平等合约,况且合约是在他醉酒情况下签的,当然不能算数。因此,龚某坚持要收回房子,于某拿出合约称自己是合法租房,坚持不肯把房子交还。双方僵持不下,双方多次拨打电话报警。
龚某一家和于某父子一起来了派出所多次,一个月的商讨也因分歧太多而作罢。但民警也没有放弃,多番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龚某和于某达成和解,并重新签订了一份比较公平的租赁条约。
【法律解读】
被灌醉后不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合同可以视为无效。
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的条件是:
1、意思表示真实
2、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4、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被灌醉后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构成可撤销合同的条件是: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乘人之危的合同
6、效力未定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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