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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之债的定义与特点分别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合同之债的定义与特点分别有哪些
合同之债就是指合同双方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方履行了义务,但是另一方没有履行义务,或者履行的义务有瑕疵。导致对方的权利受损,从而形成债权债务的关系,由此称之为合同之债。
1.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
2.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合同之债。
3.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
4.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可以排除合同法上之任意规范。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合同之债的定义以及特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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