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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不负责任导致买卖合同无效,能追究其承担房屋溢价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中介不负责任导致买卖合同无效,能追究其承担房屋溢价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房屋中介不负责任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造成委托人利益损失的,委托人是可以要求房屋中介赔偿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房屋中介机构的承担责任的种类

(1)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

(2)因中介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承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对于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机构应当予以赔偿。如果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欺诈行为,承租人可以要求中介机构双倍赔偿。参考法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3)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造成的损失

中介机构保证已事先核实为承租人提供的房屋资料,并满足承租人的特别要求,但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有欺诈内容,应由中介机构承担损失,先行向承租人赔偿损失。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房屋中介不负责任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造成委托人利益损失的,委托人是可以要求房屋中介赔偿损失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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