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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未批先占怎么办,应该向什么部门举报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县政府未批先占怎么办,应该向什么部门举报

一、县政府未批先占怎么办,应该向什么部门举报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县级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如果是违反征收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市级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进行举报。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二、如何解决政府违法征地

现行的行政司法体系,法院的财权、人事权掌控在地方政府手中,法院听命于地方政府。在司法不独立前提下,百姓行政诉讼,状告政府是没有个赢的。那么也不是 说,农民就不能依法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目前,地方政府的征地拆迁,绝大多数都是违法进行的,农民在行政诉讼中应当避开直接起诉当地政府,因此,可依法采用两种维权方式:

1、直接起诉至国土资源部。农民可通过举报的方式,直接举报给 国土资源部、中纪委监察部等有关部门,来阻止地方政府的违法征地拆迁。然后,注意收集有效的违法占地的证据,国土资源部在法定的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对违法 占地进行依法处理,那农民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直接起诉国土资源部,状告国土资源部不作为。将地方政府违法占地的决定推翻,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益。这是一个比较好方法。

2、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合法使用权。俗话说,官官相护法院、地方政府是一家。农民不告,就誓死捍卫自己的合法土地使用权。依法阻止非法的施工,要求施工单位、政府应当出示合法的施工手续。没有 就都是违法占地、违法施工,目前占地几乎都是没有合法手续的。没有合法的手续,农民、任何公民都权利制止违法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县级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如果是违反征收的,被征收人可以向市级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进行举报。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援助中心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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