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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保证金能否退还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保证金能否退还

合同无效应退工程质量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双方对合同无效均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应当将10万元保证金返还。

二、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订立的建筑工程合同。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筑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进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5、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三无”建筑工程合同。所谓“三无”,是指建筑工程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办理报建手续。

6、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筑工程合同的其他无效情形还有:

(1)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所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建筑工程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建筑工程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建筑工程合同;

(5)违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建筑工程合同。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一般保证金需要退还,这个在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必须按照规定来执行。以上这些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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