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消灭后怎么办
一、撤销权消灭后怎么处理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放弃撤销权后,造成的法律效果就是,该撤销权消灭,合同产生绝对的效力,该当事人不得再以相同的理由要求撤销该合同,而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构成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造成撤销权消失的情形
1、撤销权因除斥期间经过而消灭。所谓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合同法》第55条第1项所规定的撤销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即是对撤销权除斥期间的规定,此规定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3条所规定的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1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的除斥期间为一年是一致的。但应当明确起算时间是不同的,《合同法》规定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而司法解释的规定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这个规定明确了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在1年内撤销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时该撤销权则归于消灭,可撤销合同便绝对有效。
2、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在上述除斥期间,当事人知道了撤销事由后,不但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反而明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明确表示”的方式是口头的或书面的均可。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在上述除斥期间,当事人知道了撤销事由后,虽然没有明示表示放弃撤销权,但以自己的行为放弃的,撤销权消灭。
三、取得撤销权的法定情形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取得撤销权的法定情形有两个:
1、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构成这一事由的条件有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必须是导致赠与人死亡。如果其没有死亡,则可能由其自己行使撤销权,或者在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其次,必须是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如果因他人的违法行为或者因受赠人的非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死亡,则不发生赠与的撤销权。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构成这一事由的法定要件为:首先,必须是受赠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必须是受赠人的违法行为导致赠与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
上述知识就是小编对“撤销权”的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撤销权在规定时限内没有使用的,撤销权消灭,撤销权消灭后,合同当事人不得以相同理由撤销合同。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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