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的对内民事责任是什么
一、个人合伙的定义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加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相关知识:
个人合伙企业登记注册具备的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个人合伙的对内民事责任
个人合伙的对内民事责任即由合伙事务而产生的各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及合伙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或职工与合伙企业之间的民事责任。
1、出资违约责任
2、擅自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赔偿责任
3、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赔偿责任。
4、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及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义务的赔偿责任
5、执行合伙事务中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赔偿责任
6、擅自处理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执行的合伙事务的赔偿责任
7、入伙的民事责任
8、擅自退伙的赔偿责任
9、拒绝承担合伙人内部求偿权的民事责任
10、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赔偿责任
11、合伙企业招用的职工的民事责任
12、清算人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在线律师咨询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法律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