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并且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的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当时的国际市场价格。外国合营者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报审批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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