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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传销组织合作犯罪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与传销组织合作犯罪吗

通常属于组织领导传销罪的共同犯罪。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与传销组织合作犯罪,可能就会构成犯罪,这个时候属于共同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进行处罚的是处罚的标准还需要根据具体造成的后果进行确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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