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有限合伙人的知情权如何行使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有限合伙人的知情权如何行使

1.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知情权是指合伙人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有限合伙人退伙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相关法律:

《合伙企业》

第二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 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整理的相关知识,有限合伙人的知情权,可以通过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来进行行使,如果在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此类问题,可以来在线律师咨询网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