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合伙人分家怎么算固定财产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合伙人分家怎么分固定资产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可见合伙解散时,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先清偿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清偿所欠税款、然后清偿合伙债务,如有剩余的,返还合伙人的出资;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分配利润。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由此可见,合伙企业的固定资产在进行解散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一是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是合伙企业所欠税款;三是合伙企业的债务;四是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二、合伙企业解散的相关知识

接下来我们来把合伙企业解散的有关知识点整理一下。一个合伙要解散需要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条件,然后进行合伙解散的清算,成立清算组织,执行清算任务。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行使期限有特别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分家固定资产如何分配的问题,相信大家看完后都对这项知识有了基本的了解。也希望对正在准备开办合伙或者进行合伙解散相关事宜的小伙伴提供帮助。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问题,请向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进一步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