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拆迁有什么法律规定
一、危房拆迁有什么法律规定
危房要拆迁,必须要经鉴定是属于危房后,才可以进行拆迁。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 危险房屋(以下简称危房)指部分承重构件被鉴定为危险构件,或结构已严重损坏、处于危险状态,局部或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通常为主要居住房屋。
危房拆迁的赔偿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货币补偿。第二种就是产业置换,货币补偿的话,就是说按照房屋的区位,面积,人口,等等来决定赔偿一定数量的金额。产业之环就是赔偿另外的房屋赔偿相同价值或者相应的价值的房屋。
二、危房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八条 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申请;
(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四)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六)签发鉴定文书。
虽然危房从其安全性来讲,进行拆迁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为了社会安定和人民生活保障,也不能够随意对房屋进行拆除,法律必须对其制定一些标准,比如什么是危房,应该如何进行拆除等。如果您还有更多问题进行法律咨询的,欢迎您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