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可以投海上保险
一、哪些可以投海上保险
海上保险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通过协商,对船舶、货物及其它海上标的所可能遭遇的风险进行约定,被保险人在交纳约定的保险费后,保险人承诺一旦上述风险在约定的时间内发生并对被保险人造成损失,保险人将按约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补偿的商务活动。海上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是对由于海上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给人们造成的财产损失给予经济补偿的一项法律制度。
海上保险从保险人的角度看,一般至少经过以下程序:
1、了解被保险人的分类、特征及资信;
2、了解保险市场的动态;
3、策划保险险种;
4、向投保人介绍险种;
5、接受投保人投保;
6、与投保人商定保险合同内容;
7、签订保险合同;
8、接受保费;
9、出险则进入理赔程序;
10、到期或其它合同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出现,合同自然解除。
保险合同订立的时间有时不是保险合同上所记载的时间,而是交纳保费的时间。
交纳保险费交纳保险费就是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交纳保险费。一般交纳保险费有一次付清、分期付款、现金支付、票据支付、汇付和托收等方式。
二、海上保险退费的情况有哪些
海上保险退费的情况有哪些:
1、承保失效退费
(1)风险从未开始而退费
(2)解除合同而退费
(3)没有保险利益而退费
(4)有关重复保险的退费
2、协议退费
(1)承保风险有所改善
(2)保险船舶的船级社或船级发生改变
(3)保险船舶的所有人、船旗等发生改变
(4)当事人同意注销保险合同
(5)停泊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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