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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建设类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将放宽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省市如有符合现行发债条件的企业,可按企业债券的模式抓紧报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这些企业债券申报程序,拟由目前的两次申报、审批改为一次核准。

上述负责人表示,对于市政建设类债券(今后将进一步扩大范围),发改委将在近期拿出相应的具体办法,如放宽项目融资30%的上限、取消前三年盈利的限制等。

对于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在发达地区(如江苏、浙江等)及省会城市还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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