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外汇管理制度内容有哪些
居住在不丹和尼泊尔的印度、不丹及尼泊尔公民的账户,以及在不丹和尼泊尔的印度、不丹及尼泊尔的企业、公司和其他机构(包括总部和分支机构)的账户,均视同居民账户。但尼泊尔居民的外汇需求由尼泊尔国家银行提供。除RBI普通许可所规定的情况外,开立境内外外币账户都必须得到RBI的事先批准。
2.非居民账户管理
(1)非居民卢比账户
印度非居民、境外的在印度出生的人(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居民除外)、海外法人团体、至少60%的产权由印度非居民直接或间接拥有的其他法人团体以及至少60%的产权不可撤销地由印度非居民拥有的海外信托机构可以开立非居民卢比账户(也称外部账户)。这些外部账户的余额可以自由兑换为外币。
(2)非居民境外卢比账户
作为印度非居民的印度公民或在印度出生的人以及至少60%的产权由非居民拥有的海外企业或合伙公司可以开设非居民境外卢比账户。除依照《外汇管理法》持有许可证的授权交易商外,经RBI的批准并且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国家合作银行、城市合作银行以及计划商业银行不需许可证也可以开立非居民卢比账户。
(3)非居民外币账户
印度公民、境外的在印度出生的人以及至少60%的产权由非居民拥有的海外企业可以开立欧元、日元、英镑和美元的非居民外币定期存款账户。账户余额可以随意汇出境外,不需请示RBI。在某些情况下,在同一授权交易商开立的属于不同个人的非居民外币账户之间,以及在不同授权交易商开立的非居民外币账户之间,可以自由划拨资金。
3.出口收汇管理
(1)出口收汇要求
企业必须在收到出口货款后或发货后6个月内(以两者中较早的时间为准)将出口所得汇回国内。如果出口涉及到RBI批准在国外建立的印度保税仓库,则出口收入的汇回可以延长至15个月。如果出口收入不能按上述规定的时间汇回国内,则出口商必须通过授权交易商向RBI申请批准。对于工程产品,包括资本产品和耐用消费品,RBI允许利用延迟的信贷安排出口,即出口商可以按6个月以上的期限分期收回收入。
(2)出收汇资金管理
出口商可以在印度银行开立外币账户,并将50%的外汇收入保留在该账户上。纯出口型企业、加工贸易出口区的企业以及从事计算机硬件或软件技术的企业可以保留70%的外汇收入。出口创汇企业可以在境外设立办事处,并用外币账户支付办事处的所有开支。在1500万美元的限额内,出口创汇企业不需通知RBI,即可将外币账户的余额投资于海外合资企业。无需RBI批准,出口企业最多可以从其外币账户提取300万美元向进口商预支贸易货款。此外,出口商为出口贸易支付的代理费不能超过全部出口额的12%,除此规定外,授权交易商可以允许出口创汇企业自主使用其外币账户的外汇资金支付贸易货款。
以下情况提取外汇需要RBI的预先批准:
(1)每人每年用于旅游的外汇超过10000美元;
(2)每人每年接受赠送超过5000美元,以及每人每年接受捐赠超过10000美元;
(3)每人用于商业旅行的外汇超过25000美元;
(4)到国外留学的费用超过学校的估算费用或每学年超过10万美元;
(5)每项工程的海外建筑设计或咨询服务费用超过100万美元;
(6)用于购买商标或特许经营权的汇款;
(7)每个公司用于偿付公司开办费用超过10万美元;
(8)每一居民每年通过经常性账户或资本账户汇款超过25000美元;
(9)每人用于海外就业或移民的外汇支出超过1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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