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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发展的新特点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发展的新特点

跨国公司战略联盟(StrategicAlliances)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跨国公司为实现某一战略目标而建立的互相协作、互为补充的合作关系。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区域集团化的发展,跨国公司为了保持和发展自己的生存空间,纷纷组织跨国联盟。应该说,跨国联盟是世界经济全球化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各国经济活动国际化的表现。

从实际操作上看,跨国联盟主要有三类:一是合并式联盟,主要指两个以上的跨国公司出于对整个世界市场预期和公司自身总体经营目标的意愿,采取一种长期性合作与联盟的经营行为方式。合并分为完全合并联盟和部分合并联盟两种,完全合并联盟指合并后的原企业各自失去法律上的独立性,组成更大规模的新企业,即以新的企业标志、新的策略目标进行经营;部分合并联盟指双方原来的生产线、商标保持不变,合并后双方互有依托,以节省成本,巩固其在市场上的地位。二是互补式联盟,这种联盟通常是将各自优势方面联合起来既发挥各自的优势,又与联盟伙伴密切配合,共同以最佳服务来满足客户的需求。三是项目式联盟,这种联盟通常是跨国公司为获取高附加值及高科技领域发展而采取单个项目或多个项目合作的形式。

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战略联盟表现出其鲜明的特征:

1.战略联盟的合作是全方位的

战略联盟在组织形式上不断创新,一些大公司通过合资、承包、协议等形式,把多个中小跨国公司联合起来,以提高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能力;还有一些企业采取公司群的形式,把相关跨国公司联合起来,互相利用优势,扩大业务活动,以合作求发展。战略联盟将来自不同国家、不同企业、不同所有者组合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它们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改变了传统的竞争与合作对立的观念。战略联盟的合作是全方位的,目前,战略联盟不只局限于合资企业的相互参股,资本流动,而是拓展到技术、市场、资金、人才、信息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它把分散在各国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市场营销及售后服务等价值增值链上具有特定优势的不同企业联合起来,实行分工合作,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这样,加盟者既可从对方获得各自所需,又确保各自的独立性,既不同于跨国公司内部一体化模式,又使生产要素的流动进一步扩展到国际生产一体化的范围。

2.跨国联盟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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