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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规则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原产地规则的产生起源于国际贸易领域对国别贸易统计的需要。然而伴随着国际贸易中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的产生与发展,原产地规则的应用范围也随之扩展,涉及关税计征、最惠国待遇、贸易统计、国别配额、反倾销、手工制品、纺织品、政府采购甚至濒危动植物的保护等诸多范畴。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本国国际贸易项下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从而对从不同国家进口的货物实施不同的关税税率及其它非关税措施。2.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便于国家相关部门进行进出口贸易统计,有助于政府制定地区贸易政策。3.制定本国的原产地规则,保护、带动和促进本国民族工业的发展,调整本国的产业结构。

原产地规则按货物的组成成份分为:完全原产地规则和部分原产地规则。完全原产产品一般是指在一国生长、开采、收获或利用该国自然出产的原料在该国加工制成的产品。若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经过了几个国家,则在确定产品的原产地国家时,一般以下列互相可替代的标准为基础:第一,税目分类上的变化。确定产品原产地的税目分类是否发生变化的标准是,在特定国家进行的制造或加工活动是否改变了该产品的关税税目;第二,从价比例。这一标准的决定因素是,一定最低比例的增值是否发生在某个特定的国家;第三,制造或加工标准。这一标准规定,制造程序的某项具体操作将决定产品的原产地。

鉴于原产地规则的重要作用,世界各国政府对原产地规则都十分重视,以国内法的形式建立各自的原产地规则。以本国立法形式制定出来的原产地规则一般分为两种,即优惠的原产地规则和非优惠的原产地规则。优惠原产地规则适用于普惠制、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其它双边及多边优惠贸易安排。非优惠原产地规则适用于无优惠安排的进口货物的原产地的判定,它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应当适用于所有如下各领域:最惠国待遇的实施,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的实施,原产地标记的监管,歧视性的进口数量限制的实施,国别关税的确定,政府采购的实施,进口贸易统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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