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处理国际贸易的退款问题
法律咨询:
我某公司收到曼谷标准麦加利银行开来信用证,最大金额为90万美元,来证规定议付后向纽约大通曼哈顿银行电汇索偿,单据寄**开证行。公司于货物装运出口后第三天收到结汇货款。10天后**开证行给议付行来电称“信用证BK9045号你行BP9038568单证不符,水分超过标准,买方不赎单,请退款”,议付行将该电转交公司。问该公司应如何处理?
律师回答:
首先检查我方库存同样货物水分是否超过标准,出口时有无商检证书,证书上的水分是如何表明的。其次,如出口时银行议付单据中有商检证书,且证书上所列水分未超过标准,则开证行无权拒付,不能凭开证申请人货到检验结果要求退款,但若错误确在我方,应请客户先赎单受领货物,再商议适当给予补贴。
相关法律知识:
折扣的计算:
原价x(1-折扣率)=折实售价=净价
原价x折扣率=折扣金额
例如,某商品出口价格为CIF香港每吨7500美元,折扣2%,可写成CIFHONGKONGUSD7500PerM/Tless2%Discount。其净价和折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折扣金额=7500x2%=150(美元/吨)
商品出口净价为:
7500x(1-2%)=7350(美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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