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对策研究
内容提要:本文从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产生的背景、现状的描述出发,重点分析了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以及对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并提出了我国应对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政策选择。
关键词: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TBT,SPS
一、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产生背景及现状
技术性贸易壁垒(TBT)是指一国或区域以维护国家或区域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等为由而采取的有关产品特性、生产方法、检验程序、标签、包装等要求的强制性或自愿性的技术措施。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农产品本身的特殊性以及法律政策上的合理性而成为技术性贸易措施中最隐蔽的贸易保护工具之一。这些措施对其他国家或区域组织的产品进入该国或该区域市场产生影响。TBT领域的农产品技术壁垒主要是对农产品的质量、等级、成分、与安全无关的标签、与安全无关的包装及合格评定等方面的要求。而SPS领域的农产品技术壁垒主要是对农产品的安全性要求,如农兽药残留、有毒有害物残留、动植物疫病等。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用图1来表示。
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实行农业保护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见表1)。从近年来中国农产品出口的情况来看,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直接使中国的农产品出口遭受巨大损失,其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与其他贸易限制措施不同,技术性贸易壁垒,尤其是农产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隐蔽性,一旦出现,影响巨大,而且损失很难避免。
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已经威胁到我国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给我国农业及相关产业带来冲击与威胁。如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到原料、中间产品、成品等一系列产品,覆盖从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到销售和消费等各个环节,影响面相当广泛。对外贸易中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标准问题,所引发的贸易安全问题、农业安全问题乃至国家经济安全问题,需要引起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并加以控制。
二、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特点
(一)世界各国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状况
从国别来讲,1995--2006年WTO/SPS措施通报中,美国占19.4%,加拿大占6.9%,欧盟占6.3%,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和日本的通报数占到了总通报数的40%以上(见表2)。此外,美国从1988--2006年进行农药安全性重新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实时修订注册和限量要求。此后每15年重新评估一次。欧盟从1992--2008年进行农药安全性重新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实时修订注册和限量要求(如撤销320种农药登记的EC2076/2002指令)。此后每10年重新评估一次。日本从2006年5月29日起执行农业化学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残留肯定列表制度。此后5年内将对新标准中的暂定标准(4万多条)进行全面评估修订并转化为正式标准。此后每5年对标准进行重新评估和全面修订1次。这一制度的实施对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对日农产品出口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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