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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怎样应对外国反倾销措施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通过政府间谈判,改变我国的不公正待遇

解决我在国外反倾销案件中的不公正待遇问题,我国政府是有所作为的。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前夕和入世之后,我国应尽可能发挥发展中大国的作用,通过政府间的谈判,阐述我国的市场经济制度和改革开放的成果、改变我国现有的不公正待遇。随着我国力的增强和国防地位的提高,适时在多边谈判和磋商中,与其他问题一起作为一揽子方案提出,以使解决中国的不公正待遇问题。

(二)借助世贸组织规则,有力回击国外对我滥用反倾销

当前,一些国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掀起对华反倾销浪潮。中国入世后,可以充分利用贸易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和实行反倾销两个重要的世贸规则,有力回去他们。

一方面,积极诉诸世贸组织,充分利用贸易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加入世贸组织初期,我国涉外经济必然遇到困难和挑战,有一个磨合和适应过程,遇到国外无理对我反倾锁指控,对我实行歧视性政策,我可借助该机制,更好地处理与世贸蛆织成员的经贸关系,最终保护自己。

另一方面,我可以适当时机拿其反倾销武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随着关税的进一步降低,逐步取消对进出口的限制,国外商品必然会以更大数量和速度进入我国。在这些商品中,有些确实是以正常的贸易方式和适当的价格出现在国人面前,但是也有可能会有一些国外公司出于占领中国市场的目的、对中国进行低价倾销,规害我相关产业。这就需要中国的企业和国家有关部门,依据国际贸易规则,及时拿起反倾销武器对付这些不正当的国际贸易竞争手段。

(三)培育应诉与受益对称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应诉

在国外市场遭受到反倾销时时,出口企业必须进行投诉,包括提供产品价格相关资料、聘请国外律师等,尤其是法庭抗辩,才能获得预期的收益,减少损失。

近年来,随着国际市场的融合、国际规则的日益完善,一些国家如新西兰、澳大利亚为中国摘掉了“非市场经济国家”,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也开始在对我反倾销案中采用个案处理,“搭便车”的机会将越来越少。

我国企业行业组织应当按照国际规则,在国外对我反倾销案件的应诉中,必须建立规范的“谁应诉谁受益”机制。相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大型企业的出口额大,占出口市场的份额高。在应诉中出口份额较大的企业要联合起来、共同分摊应诉等海关费用,并根据各企业的“投资”分享应诉成果、使投资与收益对等起来,从而更好地鼓励我国企业参与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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