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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应对美国反倾销案例剖析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为全世界最大的市场,美国一直是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的重点开发对象。但是近年来,随着一个又一个来自美国的反倾销调查,这个最大的市场开始对部分中国产品说“不”。面对美国的反倾销,大部分中国企业选择了应诉。但是,在反倾销案被美国行政当局终裁之后,很多企业并不知道,这并非案件的最终结束。根据美国法律的规定,即使是终裁了

,也有将案件扳回的可能。这个途径就是:上诉

近期,中国苹-果汁和玻璃企业在应对美国反倾销调查中取得了一些斩获,他们的经历颇能说明问题

苹-果汁:6年官司保住市场

中国是苹-果生产大国,苹-果汁对美出口量一直很大。1998年10月,有消息从美国传来,由于中国苹-果汁大量进入美国市场,价格持续走低,美国同行准备对中国苹-果汁企业发起反倾销诉讼。当时中国的浓缩苹-果汁95%倚赖出口,美国又是最大的市场。美国市场一旦受阻,对中国的果农和苹-果汁生产企业无疑是一场灭顶之灾。

在这种危机的情况下,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未雨绸缪,于1998年11月在苹-果生产大省陕西召开紧急会议,为即将到来的反倾销较量做动员。商会的态度非常明确,团结一致,坚决应诉才是企业保住美国市场的惟一出路。在商会的动员、协调下,**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海升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表态应诉。

1999年6月,美国苹-果汁协会向美国主管机构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在起诉书中,该协会要求对来自中国的浓缩苹-果汁征收91.84%的反倾销税。随后,美国调查机构立案。

中国方面,有11家企业参加应诉(后一家中途退出)。2000年6月,美国方面做出终裁,中国企业损害成立。美国商务部裁决的税率为零至27.57%,应诉企业加权平均税率为14.88%,未应诉企业税率为51.74%。

尽管在这个裁决结果中,有中国企业获得了零税率,而且整体倾销幅度低于美国起诉方的请求,但是,中国企业仍然认为,这个结果是不公正的。经过协商,他们一致决定将这场官司继续打下去。

2000年7月,9家应诉企业联名上诉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终裁零税率企

业未参加上诉)。

这场官司一打数年,直到2003年11月,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才做出终审裁决。根据终审裁决,中国10家应诉企业6家获零税率,4家获3.83%的加权平均税率,未应诉企业继续维持51.74%。根据美国法律,美国商务部在终审裁决后60天内可以上诉。美国商务部最终放弃上诉,并于2004年2月9日签署了反倾销修正令。据介绍,这是中国农产品企业在反倾销案中,首次“告倒”美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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