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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的提起应该注意些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1、在前期阶段,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收集相关产业的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信息时,并多加注意一些国家的相关行业中的一些企业的相关产品的价格,其价格如果低于成本价格并对我国国内产业产生了实质损害,我们可以主动联系一些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并得到一些企业和行业协会和相关政府的支持,并向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介绍相关反*销的有关基本知识。争取和其签定有关委托代理协议,并开始着手有关工作。法律猫-指首先起草反*销调查申请书。其大概内容为:利害关系方、对进口产品的完整说明、对国内同类产品数量和价格的说明,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存在倾销的证据、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证据、倾销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和说明等内容。在反*销调查申请书书写完后,律师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准备向中国商务部递交,要求商务部立案。而且,此时申请企业要注意提起反*销调查的时机并在提起反*销之前要注意保密工作,企业要制定临时的反*销保密制度,并成立专门的保密小组,实施保密措施。如果,申请企业不注意保密,如泄密,外国有关企业会采取相关措施,例如降低有关产品价格以阻止反*销申请的提出,增加我国申请企业提起反*销调查的难度。而且,申请企业也应该注意反*销提起时机的选择,例如,在企业已经难以为继时,再提起反*销的调查,难以得到应有的效果。如果,在市场和企业都在逐渐好转时,再提起反*销调查,已经失去反*销调查的意义,甚至有可能出现败诉。只要在两者之间采取合理的时机采取有效措施,才能得到自己的目的。

2、同时,在起草反*销调查申请书时,注意确定申请人的资格,一般为申请人为中国境内生产与倾销进口产品同类的产品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此种情况,分为两种,第一、为我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生产的与倾销进口产品同类的产品的产量占到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时,则申请人作为“国内产业”,第二、为在申请人的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不足50%时,找律师网解释则要视支持反*销调查申请的生产者的生产产量而定。如果表示支持申请和反对申请的国内生产者中,支持者的产量占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产量的50%以上,并且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者的产量不低于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25%的,则该申请应被视为“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符合申请反*销调查的主体资格。界定同类产品范围,同类产品在反*销中,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概念,贯穿于反*销调查的始终,是确定被调查产品范围和产业范围而造成损害评估的起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概念。确定调查期。虽然,调查期是由反*销的有关法律而制定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调查机关实际还是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所草定的调查期而定。所以,选择合理的调查期对案件的处理也相当重要,一般来说,选择被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冲击最大的时期为调查期,对申请人提起反*销调查非常重要。收集、分析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和价格数据,收集以上的信息,一般来至中国海关信息中心。该中心可以提供按国别和关别等方式来满足申请人对某类进口产品的查询要求。收集、分析被调查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的数据,出口价格的认定基本上都是由各个国家国内法而确定的,正常价值的确定也是确定倾销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是关系到倾销是否成立的重要因素。计算倾销幅度,根据反*销法律的规定,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幅度,为倾销幅度,怎么计算倾销幅度对于申请人及各个利害方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是各方所关心的最要问题。在此过程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被调查产品来之两个以上国家和地区,并且满足一定的数量和条件,调查机关可以就倾销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在立案之前,律师应该明白损害和倾销行为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实质的因果关系,并对国内企业的产能、销量、利润、产量、市场份额、劳动生产率、投资收益率、设备利用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分析倾销和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实质的因果关系。如果,我们分析国内产业生产数量、市场份额、利润的大幅下降,在时间和程度上与国外企业的大幅度倾销行为有着时间和程度上的高度一致,其与损害指标上有高度的一致关系,我们就可以认定其倾销行为和损害后果有着因果关系。就可认定倾销成立。为了更加合理、合法的认定倾销行为是否成立,我们也应该排除倾销之外的因素。例如:国内政策、互相竞争因素等。

3、在商务部接到国内产业的反*销调查申请书后,会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在决定立案后,会发布立案公告,并成立产业损害调查小组,并向国内产业申请人发放调查问卷。在其过程中,有可能根据情况发放补充调查问卷。在此过程中,律师或国内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要积极去商务部调阅有关外国企业的答卷和评论意见,并发现问题积极反驳对方不合法和合理的意见并递交书面问卷。还要积极应对应诉方的一些抗辩意见,并采取有效手段来应对。并提供相应证据,对应诉方抗辩,一般有两个方面,第一、为产品范围的抗辩,第二、是无损害抗辩意见。对于应诉方的无损害抗辩,国内产业和行业协会更应该重视。因为,应诉方无损害抗辩理由成立,而导致反*销案件不利的结局,也是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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