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倾销申请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资料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倾销申请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资料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调查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和利害关系方查阅本案有关资料;但是,属于按保密资料处理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第二十二条 利害关系方认为其提供的资料泄露后将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可以向调查机关申请对该资料按保密资料处理。

调查机关认为保密申请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对利害关系方提供的资料按保密资料处理,同时要求利害关系方提供一份非保密的该资料概要。

按保密资料处理的资料,未经提供资料的利害关系方同意,不得泄露。

第二十三条 调查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和利害关系方查阅本案有关资料;但是,属于按保密资料处理的除外。

反倾销措施的条件、期限及复查

1、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条件

倾销: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正常价值三种计算方法,首选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没有国内市场价格的,以出口到第三国的价格或者结构价格为准。

损害:对国内产业的同类产品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相威胁,或对建立国内产业构成实质性阻碍。

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倾销是损害的原因之一即可;非因倾销造成的损害不得归因于倾销。

2、调查

机构:商务部。

方式:依申请、依职权。

终止调查:申请人撤销;没有足够证据;幅度低于2%;数量或损害可以忽略不计;商务部认为不宜继续进行。

3、措施

临时反倾销措施: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建议决定采取,商务部公布;临时反倾销税、保证金、其他;一般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9个月;立案公告之日起60天内不得采取。

价格承诺:商务部建议但不得强迫;初步裁定肯定裁决之后;接受决定权在商务部;出口经营者违反,立即必恢复反倾销调查,可以根据当时情况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反倾销税: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建议决定采取,商务部公布;一般对终局裁定之日以后产品征收;税率不超过倾销幅度;纳税人义务:进口商。

4、期限

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5、复审

商务部可以决定;利害关系方申请。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调查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和利害关系方查阅本案有关资料;但是,属于按保密资料处理的除外。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